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柴油车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取得初步成果
2024-05-10 15:59:1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蒋硕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沈阳市政府持续协同推进落实《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建立“省厅统管,沈阳牵头,都市圈各市落实”的大气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施超标车辆区域协同治理,试点移动源固定源一体化监管新机制,开展跨区域协同执法。

  2023年,都市圈各市柴油车污染治理氮氧化物减排总量达到1915.6 吨,VOCs减排总量达到937.9吨。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柴油车污染协调治理工作不断走深、走实,都市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不断深化,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建立“省厅统管、沈阳牵头,都市圈各市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立了都市圈书记市长联席会议暨专项推进组制度,实施“四级”工作推进机制;各城市共同签署《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从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应急联动、协同治污4个方面,创新开展政策互通、数据互通、专家共享、科技共享、面源治理、臭氧管控、超标车辆治理等16项具体内容合作,合力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2023年10月,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印发机动车尾气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实施都市圈超标车辆“超标车辆信息移交通报共享、信息本埠检验机构通报、检验系统信息标注、黑烟疑似超标车辆提示维修、检验机构倒查、每周动态反馈跟踪”的六步闭环治理。

  此外,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沈阳市都市圈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办公室(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还召开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机动车尾气协同治理培训暨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

  实施超标车辆区域协同治理,推进区域检验机构规范化管理

  截至目前,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共发布21期尾气协同治理交办单,会同各市对4838台次年检超标和35台次冒黑烟车辆开展协同治理。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15期。发现异地检测车辆247台次,倒查119家检验检测机构。

  通过协同治理,机动车检验行为进一步规范。都市圈城市车辆首检合格率平均下降2个百分点,沈阳I/M制度闭环率由去年同期的95.85%提升至98.47%。

  创新移动源、固定源一体化监管,推进柴油车污染源头治理

  沈阳发挥中心城市区域的带动作用,先行先试移动源固定源一体化监管,2022年底印发《关于加强排污单位移动源废气排放污染防治监管的通知》(沈环发【2022】48号)文件,落实排污单位移动源源头管控措施,在涉及移动源200多个项目审批及排污许可证核发中都提出了移动源管理要求,同时强化了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户监督抽测等移动源环境监察执法。

  目前在试点城市,生态环境系统部门协同市区联动的“一体化”监管机制初步形成,大大提高了环境管理效能,同时提高了排污单位落实移动源管理的主体意识。一些排污单位将运输车辆和机械超标冒黑烟被处罚纳入对二级单位和司机的考核内容;一些单位建立了移动源管理台账,对司机加油品质提出要求;北方重工等一批重点单位制定了国三汽车和国一机械淘汰计划。

  开展跨区域联合协同执法,深化检验机构整治和跨区域道路运输柴油车治理

  2023年7月12日到8月20日,都市圈各城市开展为期38天的检验机构执法帮扶活动。此次行动共出动人员296人次、车辆153台次、执法帮扶检验机构148家,共发现并监督整改118个问题,追溯在沈尾气检测不合格未落实(I/M)制度弃检车辆到周边城市重新检测共计19辆。经查实,开原市安保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开原市鸿运顺通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因仪器设备未达到检测规范要求,经属地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对其断网停线整顿处理,相关问题车辆立即召回重新检测并作出书面整改报告。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确定的4个大气重点管控区域之一——沈阳浑南区东南部,地处沈阳抚顺交界污染传输通道,受机动车污染影响大。为确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在2023年“大干一百天、奋战全年红”行动中,沈阳、抚顺两市同时在沈抚大道进出口处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行动,组织协同治理柴油车污染问题,取得较好的成效。

  统一监管规范,提升区域柴油车污染治理整体能力

  立足于统一监管规范,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编制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执法指南(试行)》,指导都市圈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检查流程、内容、方法,同时下发“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执法检查表”。检查表共设36项120条检查内容,进一步细化和统一检查内容及检查标准,更加便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工作。

  此外,沈阳还组织印发《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机动车尾气协同治理工作机制(试行)》,起草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重点用车单位移动源管理技术指南》,联合编写了申报省级团体标准《高排放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限行区域(低排放区)划定技术规范》。(文 王青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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