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4年沈阳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持续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6月5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与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启动为期2个月的柴油货车污染排放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开展低排放区禁限行执法,公安部门负责车辆拦截,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验营运资质,生态环境部门确认排放阶段。对于违反低排放区禁限行管理的柴油货车,执法人员依法实施处罚。二是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在实施低排放区禁限行执法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对拦截车辆实施尾气检测,公安部门对排放不合格车辆实施处罚。三是主动开展普法宣传,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驾驶员发放《机动车绿色低碳行驶倡议书》,并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普法宣传。
下一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将强化执法行动的组织督导,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坚持过程管控和严管惩戒的工作原则,严厉威慑违反低排放区禁限行、尾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完善建立生态环境检测取证、公安部门处罚、交通运输监督维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做好移动源污染排放防治工作,全力保障城市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文 杨景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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