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连市普兰店区立足地区实际,着眼长远发展,以扎实推进社区矫正队伍建制改革为突破口,实现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监管执法规范化。
高起点谋划,建成区社区矫正中心。为进一步整合社区矫正工作资源、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效能,普兰店区明确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队建制改革是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发展的“两轮双翼”,以“补短板、强特色、争上游”为目标,2023年12月,建成区社区矫正中心,通过省司法厅首批验收。中心按“三区十八室”功能设置,集执法协调、集中教育、远程监控、心理矫治、档案管理、应急指挥等多功能于一体,以信息化为支撑,将业务指导与专业执法相融合,智慧监管与远程指挥相交互,成为实战化、规范化、智能化社区矫正工作平台。
高标准组建,精准破题队建制改革。为确保社区矫正中心发挥实战作用,普兰店区司法局组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同步进驻区社区矫正中心合署办公,将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从司法所剥离,不仅解决了社区矫正机构工作弱化的问题,也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高效管理、执法统一,更解放了基层司法所的人力资源,使其有更多精力和时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服务、普法宣传等工作,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开新路、辟新径。
高水平推进,监管质效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按照“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等级监管规定,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走访调查、重要节点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全流程各环节相关规定,做到线上智慧矫正与线下个案矫正结合,实现“人工+智能”全方位监管;同时,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年龄和心理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矫正保护措施。自今年1月队建制改革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56次,实施审前社会调查73件,开展入矫集中宣告51次,给予警告训诫1人,提请撤销缓刑1人,累计走访社区矫正对象500余人次。(文 孙科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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