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拉国际经贸考察团沈阳行 共探合作新机遇
2024-11-07 14:43:1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蒋硕

  近日,一场旨在加强辽宁与拉丁美洲国家经贸合作的交流活动在沈阳举办。由中东辽宁总商会组织的中国拉丁美洲国际经贸考察团(以下简称“中拉国际经贸考察团”)抵达沈阳,与辽宁省商务厅及多家企事业单位展开深入交流,共同探讨在粮食农产品、矿产资源开发以及数字信息等领域的合作新机遇。

  本次中拉国际经贸考察团规格高、专业性强,由中国拉丁美洲国际集团主席内斯特·费尔南多·安德拉德斯带队,成员涵盖阿根廷、智利等拉美国家政界、企业界及协会的资深专家。

中拉国际经贸考察团沈阳行 共探合作新机遇

辽宁省商务厅副厅长王昱萍(右四)会见中国拉丁美洲国际集团主席内斯特·费尔南多·安德拉德斯一行 摄影 马静

  辽宁省商务厅副厅长王昱萍对中拉国际经贸考察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表示,今年是构建中拉命运共同体提出十周年,十年来,中拉命运共同体建设成果丰硕。近年来辽宁与拉美地区的经贸合作持续升温,2024年前九个月,双方进出口总额已达429.9亿元,同比增长3.8%,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特别是辽港集团新开通的“大连港—南美西”集装箱远洋航线,不仅填补了大连港至南美直航服务的空白,更为两地经贸往来铺设了一条高效、低成本的物流通道。

  王昱萍强调,辽宁与拉美国家在医疗设备、农产品贸易、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合作已取得积极进展,未来双方将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特别是在新能源、人工智能、健康产业、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寻求更多合作机会。她鼓励拉美企业家充分利用辽宁的地理位置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潜力,共同开创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中国拉丁美洲国际集团主席内斯特·费尔南多·安德拉德斯在座谈中表示,构建中拉命运共同体为双方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他对辽宁的经济发展潜力充满信心,特别是沈阳作为东北亚重要的经济中心,其市场潜力和投资环境令人瞩目。他此次带领阿根廷、智利等拉美地区国家的企业家来到沈阳,就是想加强双方的经贸合作和信息交换,加深双方对彼此市场和产业需求的了解,推动在矿业、农产品等领域的合作迈上新台阶。同时,他还透露了2025年组织拉美地区高校教育代表团访辽的计划,以期在科技、教育领域开启新的合作篇章。

中拉国际经贸考察团沈阳行 共探合作新机遇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代表与中拉国际经贸考察团合影 摄影 马静

  在随后的交流中,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顾兆文向中拉国际经贸考察团详细介绍了辽宁粮食产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他指出,随着中国与阿根廷、巴西、智利等拉美国家经贸关系的不断深化,粮食及食品大宗贸易成为双方合作的重要领域,特别是即将在沈阳举办的第七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将为拉美企业提供一个展示产品、寻找合作伙伴的绝佳平台。

  中拉国际经贸考察团成员对辽宁的粮食产业表现出了浓厚兴趣,他们表示,中国庞大的消费市场和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为拉美农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通过此次考察交流,他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中国市场的需求和消费趋势,期待能够将更多优质的拉美农产品引入中国,实现双方贸易的持续增长。

中拉国际经贸考察团沈阳行 共探合作新机遇

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中拉国际经贸考察团签署合作备忘录 摄影 马静

中拉国际经贸考察团沈阳行 共探合作新机遇

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人李丹(左一)介绍数字技术服务平台系统 摄影 马静

  此外,中拉国际经贸考察团还实地考察了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给予了高度评价。特别是在矿产资源勘查和数字信息领域,双方看到了巨大的合作潜力。

中拉国际经贸考察团沈阳行 共探合作新机遇

中东辽宁总商会会长王劲松(左七)与中拉国际经贸考察团成员合影 摄影 马静

  作为本次考察活动的组织者,中东辽宁总商会会长王劲松表示,中东辽宁总商会一直致力于搭建辽宁企业与海外市场的桥梁,促进双方经贸往来和文化交流。拉美地区是商会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已在多个领域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未来,商会将继续发挥平台优势,推动更多辽宁企业走出国门,同时吸引更多拉美企业家来辽投资兴业,共同书写中拉经贸合作的新篇章。(文 马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