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19时,沈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迅速落实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严防空气污染加剧,保障大气环境质量。
一是积极督导工业企业落实减排措施。监督、指导企业按照沈阳市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规定,采取污染物排放强度控制措施或采取减产、停止涉气工序运行等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截至1月11日,沈阳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38人次,对244家重点工业源企业进行检查,其中243家减排措施落实到位,现场监督1家企业立行立改,正确落实减排措施。
二是增强大气自动监控数据应用。对287家涉气企业的451个排放口实时预警处置,采取“现场+非现场”手段,指导、帮扶企业优化污染防治、自动监控设施运行58项。
三是强化秸秆禁烧巡察管控。协同各涉农属地政府,累计出动1310人次,巡查6240公里,重点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巡查与火点核实处置,现场制止焚烧火点13个。
沈阳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与相关工作结合,开展重型车辆入户检查、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低排放区车辆路检路查等方面工作。同时,将持续开展应急响应工作,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为目标,推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文 祝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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