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严格落实重大敏感环境事件1小时初报
2025-02-21 15:35:0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王悦阳

  2月21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应急工作人员突发环境事件中应对专题培训。会议聘请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研究所的专家围绕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工作开展培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队长张艳桥参加培训并主持会议。

  会议提出,要提高站位,严格落实信息报告责任。在信息报告上要坚决摒弃看看情况再报、处置不了再报、上级调度再报等观念,克服污染态势不会扩大等侥幸心理。要完善制度,健全重大敏感事件快报体系。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包括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期,可能演化发展为重大、特别重大级别,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在落实“三项制度”上,要落实1小时快报制度、现场直报制度、并行报告制度。要把握要求,切实提高信息报告时效质量。按照“知道多少报多少、知道什么如实报”的原则,严格落实重大敏感事件1小时初报时效要求,落实好初报、续报、终报工作。要拓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渠道,充分利用舆情监测、投诉举报以及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等途径。要建立健全复盘机制,对未能落实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报送要求的,查找问题及原因,及时整改落实。

  会议讲解了应急处置工作,从组织管理、实地勘查、环境应急监测、态势研判、应急目标、现场处置、突发大气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介绍与讲解。

  会议重点讲解了信息发布原则,即何时(何时说)——可能影响公众利益时,应越早越好;主动(怎么说)——要主动发布,避免被动说明;客观(说什么)——信息不能有虚假;权威(谁来说)——有组织,不能任意发布,统一口径,不能相互矛盾,未经批准不能发布;有效(说得好)——利用多种方式,尽可能覆盖全部受影响公众、组织,避免公众因不了解信息而造成损失。

  会议指出,舆情跟踪监测应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关注,提高舆论引导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是不能让信息发布严重滞后于突发事件的发展情况和应对需求。

  会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听取基层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落实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组织聘请专家开展生态环境应急工作培训,持续巧借外脑、外力,以有力的举措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应急队伍应急能力素质,为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保障。(文 李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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