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惠银安介绍了第十一届辽宁省省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的有关情况:“今年主要采取三个方面措施,能够让每一家申报组织都能在评定中有所学、有所获、有所进。”
发布会上,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一级调研员向彬、副处长肖卓,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单玮,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峨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金冈
辽宁省省长质量奖是辽宁省政府设立的全省质量领域最高荣誉,每两年评定一届,每届获奖数量不超过10个,其中金奖不超过3个,银奖不超过7个,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进行评定。程序主要包括发布公告、组织申报、部门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综合评价、审议公示、审定报批等10个程序,评定过程邀请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知名学者、质量专家、企业管理专家、行业人士等参与。
辽宁省省长质量奖自2009年起评定,今年已是第十一届,共有72家次企业获奖。今年主要采取三个方面措施。一是注重评定工作导向,强化质量主体意识。二是寓服务于评定全过程,增强申报企业获得感。今年在往年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申报表项目设计和专业注释,简化了申报事项,并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新增“质量管理模式提炼理论基础指引”等申报所需指导性文件资料,便于随时查询和下载。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形成系统性工作规范。坚持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并且省外专家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此外还采取多层级合议、邀请纪检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等制度,保证评定结果客观公正。
在精心做好省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方面,辽宁省将充分发挥省长质量奖示范带动作用。省长质量奖不止于评,每届获奖企业虽不超过10家,但更重要的在于通过获奖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业追求卓越提升质量。辽宁在全国首创建设卓越质量管理创新推广平台,致力于将其打造为“优秀质量水平的旗帜高地、先进质量管理的研究基地、卓越质量模式的传播阵地”,大力推广获奖企业质量管理模式,不断扩大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受益面。目前,已建设卓越质量管理创新推广平台二期共20家,第三期10家平台正在推进建设中。仅2024年,创新推广平台组织各类培训活动百余场,超过1000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同行业企业参与。全省已组织召开14场卓越质量管理助力产业提升大会,有效带动了辽宁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另一方面,辽宁省还将持续加强获奖企业的质量监管。获奖企业作为全省质量标杆,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更要满足高品质要求。辽宁建立了对获奖组织的动态管理制度,及时了解获奖组织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等情况,督促其保持荣誉,不断提升改进绩效。获奖组织如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重大质量问题或其他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将提请省政府撤销其奖项。此外,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长质量奖荣誉的,也将撤销其荣誉并予以曝光。(文 金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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