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瓶颈,构建与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撑科技强省建设,近日,辽宁省科技厅、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科技金融创新 有力支撑科技强省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重点围绕货币信贷、资本市场、创业投资、科技保险、融资担保等7个方面提出20项具体措施。
9月11日,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科技厅副厅长金莉对20项措施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姚勇、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战巍回答媒体提问。
发布会现场 摄影 毕昕怡
金莉介绍,《若干措施》提出的20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
一是充分利用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服务科技企业,更好发挥货币信贷引导支撑作用。重点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挥再贷款低息优势,增设支农支小“科创贷”,扩大“科票通”规模,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鼓励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业部门,推动专营化发展。搭建科技型企业创新积分综合服务平台,发布“创新积分制白名单”,推动金融服务数据驱动转型。健全科技信贷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建立与科技企业成长挂钩的绩效激励机制等。
二是深化股权市场服务,发力债券市场创新,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关键枢纽作用。提出建立“后备企业库”,分层分类培育辅导,推动企业上市挂牌。重点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优化科技型企业服务。加大科技创新债券政策宣传,挖掘发行需求,建立发行主体储备库,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发行债券,加快落实债券市场“科技板”。
三是引导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更好发挥创业投资在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生力军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推动设立开发区联合发展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强化对装备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等硬科技项目的股权投资支持,提供灵活包容的制度环境。
四是探索联合保障模式,强化保险支撑,更好发挥科技保险作为科技创新“减震器”“稳定器”的关键作用。主要是在重大科研设备、首台套装备等重点领域率先探索组建“共保体”模式,为特定领域或项目提供稳定、充足的保险保障。引导保险机构开发推广覆盖研发、生产、市场、成果转化全链条的新型保险产品,建立保险理赔绿色通道等。
五是通过强化政府“有形之手”,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敢投、愿投”,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增信作用。建立科技创新项目共享机制,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深入实施国家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国担基金及省财政给予风险补偿。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增信。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及制度,覆盖科技类贷款和科技创新债券融资。
六是创新科技金融实践,优化政策试点服务,更好发挥科技金融区域创新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地和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政策试点“揭榜挂帅”机制;开展“风险补偿增信”“拨投结合”等科技金融政策试点;在沈阳浑南科技城、大连英歌石科学城等重点区域深化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主体发行基础设施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盘活资产带动权益投资。
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姚勇介绍,下一步,他们将围绕全省科技攻关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和支持力度。单设100亿元“科创贷”额度,同时将“科票通”再贴现额度由50亿元增加到100亿元,专项支持辽宁省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发展。对支持科技型企业效果好的机构,在授信额度等方面给予倾斜。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战巍表示,他们将有序推进“辽宁创业投资之家”走进各地市,通过股权融资专项培训和融资对接等方式,进一步构建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桥梁。持续唱响“创投辽宁”品牌,整合全省优质科技项目,全年举办不少于30场高规格路演,不断完善“创投辽宁”平台功能,全力推动资本、科技、产业深度融合。(文 黄非 王雨桐 毕昕怡)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