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成富介绍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海事审判服务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特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贾春雨、环资庭庭长李云波、大连海事法院副院长贾传喜回答记者提问。
李成富介绍,《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共分为六个部分,明确了17条具体举措,旨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海事审判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格局。
聚焦重点领域需求,《实施意见》精准赋能海洋产业转型。在服务海洋新质生产力方面,重点关注跨境物流、海洋碳汇等新兴产业法律问题;在保障传统产业方面,着力解决航运金融、船舶租赁等纠纷;在生态保护方面,依法支持海洋环境公益诉讼,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犯罪;在民生保障方面,切实维护渔民及涉海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扩大海事国际影响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每年发布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统一涉外送达和域外法查明指引;推广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吸引中外当事人选择辽宁法院解决争议;主动对接“冰上丝绸之路”建设司法需求,研究冰区航行等新兴领域法律问题。此外还将建强高素质海事审判队伍,重点培养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外语和航运实务的复合型法官。
《实施意见》呈现出四个鲜明的特点,打破地域和部门壁垒,构建大连海事法院与沿海六市法院司法协作工作机制,强化与涉海行政执法部门的常态化联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关注海洋经济发展的新趋势,针对新兴领域进行法律前瞻研究;同时,注重传统产业再造,通过司法手段推动国内造船标准合同国际化应用,引导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紧扣辽宁作为东北亚开放门户的定位,主动对接“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冰区航行等新兴领域法律问题,致力于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的“辽宁样板”。
近年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在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积极担当作为,审理了一批典型案件。案例紧密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民营经济保护等重要主题,深刻体现了司法工作在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担当与作为,全面展示了海事审判在不同诉讼阶段的职能作用及“调解优先、以保促调”的多元解纷能力。案例突出涉外法治特色,彰显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为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
下一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实施意见》17条举措逐条拆解任务,细化责任,定期开展指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文 张琪)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