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吉圣亚通报了2021年以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成效,以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安排。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雒荣广在会上介绍了辽宁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
会上,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李峰,省法院副院长贾娜,省公安厅副厅长雒荣广,省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殷洪波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金冈
全省刑事、治安案件均大幅下降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辽宁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重拳出击,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严惩了一批黑恶罪犯,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公平正义。2025年与2020年比较,全省刑事、治安及十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均大幅下降。
2026年上半年,辽宁省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扫黑除恶斗争满意度分别达到98.56%、97.54%,创历史新高。全省依法打掉了一批“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聚焦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高发领域,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通过制发“三书一函”,督促补齐监管漏洞,推动行业领域乱象系统治理。将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一体推进,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深挖彻查黑恶犯罪背后的腐败问题,铲除了一批“关系网”“保护伞”,清除了一批政法系统的“害群之马”。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行为新表现、新特点、新趋势、新规律,辽宁省将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主要做好强化线索核查、强化要案攻坚、强化打财断血、强化打伞破网、强化行业治理等五个方面的工作。打击重点是在持续深挖打击传统黑恶犯罪的基础上,密切关注黑恶犯罪新动向,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十类新型黑恶犯罪是公安机关的打击重点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持续巩固拓展斗争成果,侦办了一批大要案件,打掉了一批黑恶组织。
公安机关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的零容忍态度,紧紧围绕打击重点,统筹传统领域与网络空间两大战场。持续深挖“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严打黄赌毒合流、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团伙。坚持“打财断血、追赃断链”,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紧盯新业态、网络黑恶、软暴力犯罪新动向,聚焦网络套路贷、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网络暴力、碰瓷敲诈等十类新型黑恶犯罪,十类新型黑恶犯罪也是这次深化专项斗争公安机关的打击重点。
认真核查人民群众举报线索
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扫黑办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布举报方式,广泛征集线索。
举报可邮寄信件至辽宁省沈阳市M0101号邮政信箱(辽宁省扫黑办收)。也可拨打举报电话,从2026年8月5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拨打举报电话024—23239197进行举报。同时,将通过辽宁政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征集公告。对收到的举报线索,省扫黑办将组织公安机关及相关单位认真调查核查,及时反馈结果。严格落实线索保密、人身保护和有奖举报制度。对于非涉黑涉恶的信访举报事项,将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依法办理。(文 金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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