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品产业是大连市普兰店区六大主导产业之一,太平工业园区作为核心承载区,已集聚260余家木制品加工企业,配套完善,为新一轮产业跃升搭建了发展舞台。
为什么是普兰店?答案写在四项禀赋里
最硬的底气,是深厚的产业根基。普兰店木制品加工产业起步于1969年,深耕近60年,2018年荣膺“中国橱柜名城”。目前已经形成了美森木业、鑫盛木业两大龙头企业牵头引领的产业集群,贯通原料、研发、加工、五金、仓储、出口全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一应俱全。
普兰店区木制品产业链
最实在的红利,是海陆交通发达的区位优势。普兰店海运便利,大窑湾港是东北地区最大的集装箱枢纽港,普兰店距此仅约50公里,木制品可便捷出口全球市场;陆路同样四通八达,沈海、丹大高速穿境而过,依托哈大、丹大高铁接入全国铁路网络,实现海陆联运、通江达海,物流成本低、周转效率高。
最直接的便利,是原材料获取便捷。普兰店区坐拥东北最大的原木交易市场——中耀建材交易市场,原材料品类丰富,新入驻企业采购原材料如同“门前取货”,成本优势一目了然。
最持久的竞争力,是综合成本优势。普兰店区产业工人集聚,人力资源供给充足;同时在土地、标准厂房、电力能耗等要素方面具备显著的成本洼地优势,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前期投入与运营负担,推动引进项目落地即可轻装上阵、快速投产达效。
普兰店区木制品产业发展方向与产业优势
普兰店区木制品产业体系完备、链条完整,已全面贯通上游原木原料供给、中端木材精深加工、橱柜家具成品制造,以及下游品牌定制、外贸出口等全流程环节。依托扎实的产业基底,区域在原木原材料供应、成品智能制造等领域优势突出,持续围绕强链补链、提质增效,重点深耕文化体育用品制造、林产深加工及生物质能源两大特色产业赛道,推动木业产业向精细化、高端化、绿色化、循环化转型升级。
在文化体育用品领域,区域依托成熟精细木制品产业基础,可重点发展台球杆、棒球杆、乒乓球拍底板等高端木质文体用品品类。区位上可深度联动丹东等木业主产区,檀木、落叶松等优质原料供给渠道广泛、成本优势明显。依托完善的本地产业配套,可实现上下游工序高效衔接,助力文体木制品产业聚焦工艺迭代、产品研发与精品生产,持续拓宽木质文体用品产业发展空间。
在林产深加工及生物质能源领域,区域立足木业产业循环发展,重点推进木材剩余物资源化利用,培育壮大机制木炭、活性炭、木质颗粒燃料等绿色循环业态。全区数百余家木制品加工企业,每年可产出充足木屑、木粉等加工剩余物,原料供给就地可控、资源富集;同时,区域已形成成熟完善的活性炭等绿色产品流通体系,下游市场渠道畅通、客源基础稳固,具备发展林产循环经济、生物质新能源的优良条件,可快速构建起“原料回收—精深加工—市场流通”的绿色产业闭环。
与此同时,区域持续补齐产业配套短板,完善胶粘剂、饰面材料、包装物流、设计研发等关联业态,不断织密产业链条、完善产业生态,推动全域木制品产业实现集群化、高端化、绿色化高质量发展。
要素保障:直接投资,提供三种灵活落地方式
一是整体接手闲置厂房设备,改造即可投产,省去自建周期。普兰店区系统编制并将陆续推出《普兰店区闲置工业资产信息手册》,以“一站式厂房解决方案”助力广大企业高效落地、轻装上阵。区内的大连美莱诺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占地约19676平方米,设备设施齐全完善,拥有十余处精良样板展区与外商定做样品区,订单稳定,入驻即可接单投产。
二是拿地自建,普兰店区工业用地充足、成本低,园区配套完善,已实现“七通一平”;普兰店先进制造产业园约3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同步面向社会招商,企业可自主规划设计、投资建设。
三是定制代建,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定制化厂房代建服务,从选址、设计到施工全程保障,全方位满足各类项目落地需求,拿到即可入驻。
服务保障:让企业少跑腿、让项目快落地
普兰店区全面推行“点单式”服务。从选址对接、市场准入、许可办理、审批申报、到政策兑现等环节,企业有诉求随时点单,职能部门快速响应、上门办理;对涉及多部门的复杂问题,统筹业务骨干联合上门、一企一策集中会商,全程跟踪督办、闭环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同时,普兰店区搭建了政银企对接平台,为项目落地、智能化改造、转型升级匹配融资;设备更新改造更可享受专项补贴,让政策红利直达企业。
此外,普兰店区木业协会也凝聚全区木业力量,不断推动企业间信息资源共享、订单协同与技术交流,定期组织行业沙龙、产销对接等活动,助力木业企业互学互鉴、抱团发展。(文/图 普兰店区委宣传部)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