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区)辽河流域司法保护座谈会在沈阳召开
2026-09-24 18:39:0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薇责编:王悦阳

  9月23日,辽河流域司法保护座谈会在沈阳召开。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四省(区)法院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围绕“法润千里辽河,共护碧水安澜”主题,全面总结辽河流域环资审判工作经验,剖析跨区域生态治理司法难点问题,完善跨域司法协同机制,深化交流协作,推动构建辽河流域一体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以高质量生态环境审判护航辽河流域水清安澜、生态永续。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迪出席会议并讲话。沈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米德龙,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田心则致辞。全国人大代表管旭、辽宁省人大代表王卫星应邀参会。

座谈会现场

  会议强调,要共担使命,护航流域保护大局,把辽河流域司法保护放到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服务东北全面振兴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依法严惩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破坏黑土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统筹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民生保障,让绿色成为辽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要共建机制,深化跨域司法协同,遵循流域系统治理理念,建立联合会商、协同办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等机制,加强常态化沟通,聚焦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突出生态问题,破解跨界治理堵点难点。要共聚合力,完善多元共治格局,深化府院联动,加强法检协同,发挥专家智库和人大代表作用,积极促进社会参与,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破解环境损害鉴定、修复效果认定等专业难题。要共拓新局,提升全域保护实效,将协作范畴拓展至全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围绕科尔沁沙地歼灭战、草原森林保护、黑土地保护、红山文化等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和松花江、鸭绿江、大凌河等跨界河湖治理,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努力构建系统完备、常态长效的司法保护格局,整体提升四省(区)审判工作质效,共同守护辽河碧水长流。

签署《辽河流域司法保护倡议书》

  会上,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四省(区)高院共同签署《辽河流域司法保护倡议书》。与会人员还前往铁岭辽河博物馆、铁岭莲花湿地司法保护工作站实地调研。

  辽宁法院出台意见,明确流域保护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具体举措,不断探索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河北法院作为辽河上游源头省份,坚持预防为先,推进冀蒙跨省河流共建共管,夯实上游司法保护工作基础;内蒙古法院坚持科技赋能,推动司法判决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因地制宜适用水源涵养代偿、防风固沙等恢复性司法模式,全力守护上游脆弱的生态本体;吉林法院立足东辽河源头区位,建强前沿阵地,设立辽河源人民法庭,强化源头保护。(文 金冈 供图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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