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工作要求,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盯药品流通领域风险隐患,纵深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巩固扩大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成果,自9月下旬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排查风险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聚焦风险问题,统筹谋划部署
针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药品零售行业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省药监局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根源治理。
在“清源”巩固提升行动基础上,制发《全省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聚焦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管理、网售医保“回流药”、非法渠道购销、冷链储运等五方面17类突出风险,细化排查整治、暗访检查、问题整改、协同联动等具体举措,集中整治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突出风险问题,推动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
联动督导暗访,提升整治效能
在风险会商、专题研判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统筹安排多批次督导检查。中秋、国庆期间,辽宁省药监局班子成员带队分赴各市督导检查,同时组织开展暗访交叉互检,推进省、市、县三级监管联动;联合省医保局组成省级联合督导组,直奔重点地区实地督导,推动药监、医保部门协同发力、精准整治;抽调稽查骨干,组成两批次十多个检查组,对各地开展暗访检查,凝聚全域之力,深挖风险源头,治理药品零售环节深层次风险隐患。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省药监局组织暗访检查零售药店279家,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企业整改或移送属地监管部门闭环处置;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累计检查零售药店1600余家,查办违法违规案件25件,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健全制度机制,推进协同共治
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监管一体推进,把整治成效转化为长效治理能力。
省药监局先后出台药品全品种全链条信息化追溯、零售连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使用、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等系列制度文件,不断夯实药品流通监管制度基础。持续健全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工作机制,落实有案必移、应移尽移要求,强化重大复杂案件联合查办、挂牌督办,推动监管执法与执纪监督贯通协同。持续强化经营主体合规意识,推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着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药品流通监管模式,为全国药品流通监管提供辽宁经验。(文 金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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