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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贫困大学生就业全安置
辽宁日报  2018-09-11 09:28:35

  一人就业,全家脱贫。 目前,根据省委、省政府拿出部分事业编制用于安置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的要求,朝阳市专门制定了“贫困大学生就业全安置”具体举措,事业单位安排贫困大学生就业比例不低于50%到60%,剩下的通过市县两级国企、公益岗位等渠道兜底解决,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全部就业。  

  朝阳市“贫困大学生就业全安置”举措具体包括以下措施:市、县两级事业单位拿出部分事业编制岗位,专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专科以上、30岁以下大学毕业生,采取招聘考试的形式进行安置,录取比例不低于报考人数的50%至60%。对事业单位未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专科以上大学毕业生,市、县两级国有企业和由财政负责开支的政府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林业员、水管员、护草员等政府公益性岗位,要拿出不少于30%的比例,用于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民营企业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中职毕业生实现100%安置,并确保稳定就业三年。对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就业的民营企业,可以享受金融扶贫等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自主创业,对有自主创业能力的大学生,在政策、贷款、资金、贴息、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各工业园区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多人一岗,一岗分酬”的方式,尽可能多地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为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开发适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农村服务性岗位,将产业扶贫分红资金转化为劳务收入,让有劳动能力和部分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劳动脱贫,坚决不养懒汉。(记者 张旭)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