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营商局布局谋篇“十四五” 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日前,沈阳市营商局认真贯彻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各项目标任务和新理念、新思路贯穿于“十四五”时期沈阳营商环境建设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打通“中梗阻”、抓好“社会面”、推进“长效化”,努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
全力推进“一网通办”
推动各层级数据与全市一体化平台对接,打通部门之间的业务系统和数据壁垒。优化热点服务,推进更多高频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办、随时办、智能办。打破部门界限,将涉及多个事项的办理流程整合为跨部门“一件事”上线运行,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范畴,提升公共服务网办能力。
大力推行容缺补正、备案管理、豁免审批的告知承诺办理方式,切实降低企业群众办事门槛。梳理优化事项申报材料和办理环节,通过高频办理、关联推荐、智能问答等功能引导申请人网上办事,优化网上办事体验,让办事群众看得懂、学得会、易申报。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全过程数字化实施。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坚持以取消为主,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全链条取消下放调整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激发区域经济和市场主体活力。公布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统一规范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审批流程等要素,实现全市范围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审批。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审批改革,以一张蓝图为核心,全面落实净地出让、带方案出让、区域评估等改革举措,优化项目策划生成机制;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推动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在重点环节探索实施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验核一;全面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告知承诺制”,不断创新审批服务方式。
扎实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建立健全以《条例》为基础,各具体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政策性文件为依托的制度体系,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清理修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依据和法治保障。
持续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坚持从整治突出问题向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深入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围绕企业融资、用能、用工、物流、产业链等方面,“点对点”帮助企业解读政策;围绕税费、政府诚信、涉法涉诉、城市建设、科技创新、外企服务等方面,上门解决问题、助企纾困。(记者 吴妍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