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中,沈阳市科技创新工作如何布局推进?制定了哪些目标和举措?近日,沈阳市科学技术局相关负责人给予了解答。
发展创新型经济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引领能力的重要举措。
为加速推进创新型经济发展,《沈阳市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出5个方面18项举措、93项重要任务和147个重点项目。该负责人介绍,一是提升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建设浑南科技城,构建“5+4+7+N”的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一城、三区、一园、多组团”的全市创新格局,提升基础研究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营与保护;二是深化产学研合作,实施“揭榜挂帅”项目300个,新增创新产品500个,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超过400亿元,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00家,力争到2023年产学研联盟达到200家;三是壮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实施《沈阳市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2023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2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5000家,高企密度与先进城市相当,科技型企业总量达到20000家;四是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赋能“老字号”“新字号”产业,加快发展7个“新字号”产业,布局5个智慧产业,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五是激发释放人才活力,以加快人才集聚、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改革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为主线,实施“人才新政3.0版”。
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预期成效,市科技局将加强政策引领,以着力提升综合创新能力、企业创新能力、产业创新能力、载体创新能力、专利创新能力、制度创新能力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市区联动,指导各区县(市)围绕《沈阳市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制定区县(市)行动计划,形成市区联动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工作体系;强化调度评估,充分发挥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创新型经济的指标体系和评估评价制度,形成创新型经济方案落实的闭环效应。(沈阳日报记者 岳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