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沈阳市房产局发布公告,开展“卖旧买新”活动。
沈阳市对在本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由市财政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00元/平方米补贴。
公告表示,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出售现有住房时间以合同交易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出售自有住房的卖房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领购房补贴。出售自有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均不含公寓。
活动持续至2024年3月31日。(文 黄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