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地震局批准,并征得辽宁省政府同意,辽宁省地震预警信息服务已于近期正式开通。5月30日,在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海生就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姜禹含
地震预警信息服务范围为辽宁省全域,提供全省范围内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和重点预警区秒级地震预警服务。
程海生介绍,根据多年的观测数据统计,辽宁省平均每年记录到的地震约2000个,因震级较小,大部分地震是无感地震,基本没有破坏,无需发布预警信息。当辽宁省及周边地区发生震级4.0级或震中烈度大于5度的地震,全国范围内发生震级7.0级或震中烈度大于9度的地震时,将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针对学校、医院、商城、车站、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个人等一般用户,当预警目标地区预测地震烈度小于3度时提供无地震预警声音的蓝色等级地震预警信息,当预警目标预测地震烈度为3、4度时,提供无地震预警声音的黄色等级地震预警信息。对于政府机构、高铁、危化企业、生产企业、重大工程、运行控制中心等专业用户,可提供定制服务,按照约定提供地震预警信息。
相关研究表明,预警时间3秒,可减少伤亡14%;预警时间10秒,可减少伤亡39%;预警时间20秒,可减少伤亡63%。目前,辽宁省已在全省建成专业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661套、视频采集设备60套,大部分分布在省内中小学校,可为民众提供数秒至数十秒的预警时间,争取逃生机会,为各级政府震后高效指挥救灾行动,合理分配资源力量、最大限度利用救灾“黄金72小时”提供科技支撑。
此外,省地震局将与省气象局合作,利用气象大喇叭平台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同时省地震局将继续深入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为矿山、铁路、核电、石油石化企业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高质量定制服务,最大限度发挥地震预警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作用。
下一步,省地震局将逐步完善系统、开通各类服务渠道,探索使用微信及手机专用软件等方式开展地震预警信息服务,并且填补辽北、辽东地区预警空白区,尽快实现辽宁省预警全覆盖;同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地震预警的应急演练。(文 景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