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雨后的沈阳在秋日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美丽。中午时分,从大连来沈的金先生步行至青年大街大西路交通岗,被眼前的景象吸引:
交通岗四个角的位置上各设了一处写有“文明交通 文明出行”标语的淡蓝色遮阳棚,成为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遮阳挡雨的避风港;非机动车道的停止线前,四个点位各有一名身穿交通协勤马甲、手持“文明交通”小红旗的志愿者,正在认真地引导行人、非机动车按灯行停;再看机动车道上车来车往,不争不抢,一派秩序井然……
金先生不由感叹:沈阳的交通环境变化真是太大了!
其实,金先生在大西岗所看到的,只是沈阳交通环境改善的一角。这些变化,正是沈阳公安交警和广大交通参与者不懈努力、辛勤付出的结果。
交通整治 提升城市交通形象
有这样一组数据,它代表沈阳公安交警对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的辛勤付出: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全市33条主要街路和25处重要岗点的交通管理勤务进行优化和调整,按照“定岗、定人、定责”的标准全面落实路长、岗长责任制,每天实名制部署357名警力开展管控工作。
由各区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带队,依托25处交通执罚站,每天开展时长不少于1个小时的秩序整治行动。
针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交警以79处无灯控人行横道线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组织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当事人参与体验执勤47076人次、观看交通宣传教育片22018人次、学习市民文明手册或抄写交通法规18208人次。同时,利用新配发的300个礼让行人“大拇哥”标志牌,提示广大驾驶人自觉做到礼让行人。
3月份以来,全市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9.6万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6.1万件,整治量分别是去年同期的3.3倍和22.3倍。
静态交通 停车泊位为城市加分
停车设施不完善,停车泊位严重不足,一直是制约全市静态交通管理水平的“瓶颈”。为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静态交通管理水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全力推动停车设施建设。
自今年3月以来,在中央公园周边施划停车泊位1223个;在莫子山公园周边复线停车泊位577个;协调开放企业路外停车泊位700个,完成了22.8万个停车泊位的复线任务,累计增设停车泊位2.3万个。
针对违法停车多发问题,全市交警组织开展了“僵尸车”排查“清零”整治行动和“三站一场”停车专项整治行动,并在主要街路和重要岗点严格执行全天候管理模式,确保每小时至少巡逻一次,其余点位分别执行“一日三巡”和“一日一巡”管控勤务。
针对背街小巷静态交通秩序,积极会同各区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进行联合整治,确保及时发现违法停车行为,第一时间进行清理和整治。3月份以来,共查处违法停车行为209万件,整治量是去年同期的1.7倍。
志愿服务 成为沈城交通亮丽风景
市道交委组织、协调,多个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交通志愿者默默奉献,是沈阳交通形成良好工作格局的制胜法宝。
全市共发动有组织交通志愿者1999名,党政机关志愿者2959名,参与主要街路和重要路口的交通协勤工作,配合交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累计纠正劝阻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31.3万件。
其中,沈河区至去年年底就完成了600多名交通志愿者的招募工作。铁西区在前期招募252名交通志愿者的基础上,又新增98名机关党员交通志愿者,8月3日第四批铁西区党员交通志愿者上岗。
这些交通志愿者站在主要交通路口,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配合交警开展常态化的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并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等进行纠正。广大交通志愿者默默奉献的身影成为全市交通秩序管理中一道亮丽的风景。(记者 吕良德)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