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辽宁全省城镇新建筑七成为“绿色”
2020-11-19 09:11:35来源:辽宁日报编辑:王伟嘉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两年后全省城镇新建筑七成为“绿色” 同时推动既有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

  未来两年,全省百姓买到一处“绿色”的房子将是件大概率的事。11月18日,记者从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全省已经启动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70%。同时,推动既有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住宅健康功能不断完善,从而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按照国家绿色生活创建总体要求,作为城市更新行动方案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的。其重点任务是:提升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水平,包括加强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营运管理。各市要制定、实施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市、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加强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规范绿色建筑施工,强化竣工验收管理。

  绿色生活离不开科技创新和绿色建材的应用,为此,我省将积极探索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BIM、CIM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加强对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绿色建筑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的技术与产品目录。

  同时,辽宁省还将结合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疫情防控健康住宅相关标准等,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提高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温湿度、水质、光线、适老等健康和安全性能指标。推动居住建筑新型墙体保温系统、新风系统、直饮水系统、绿色照明等绿色健康技术应用,建设一批健康住宅示范项目。

  此外,辽宁省还将大力推广装配建造方式,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动鞍山、本溪、营口、辽阳等市钢结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制订《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鼓励各地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主要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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