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十大举措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2020-11-30 09:23:40来源:大连日报编辑:王伟嘉责编:冯钰颖

  近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十大举措,从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优化网上服务平台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工作服务、监管、准入、调节等职能,不断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群众和企业营造和谐稳定、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办事难”。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一次告知率100%,一窗受理率100%,全流程网上可办率超过80%,办理时限压缩60%,切实构建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高效化审批服务新体制。对金普新区、自贸区、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大型企业等重点服务对象,落实主动服务、专人对接、全程跟进率100%。将环评审批改革与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问题紧密结合,环评审批流程再优化、手续再精简、时限再压缩,进一步提质增效,报告书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公告、公示时间除外),报告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公告、公示时间除外),其中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即报即批当场办理,不断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转变环境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变环境执法“事后查处”为“事先服务”,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环保政策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少走弯路。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和突出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为环境守法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积极推行环境守法告知、环境违法提示等行政指导,通过柔性执法方式,引导管理相对人合法生产和经营。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各执法单位要送法进社区、进企业,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法律意识,做到尊法、知法、守法。

  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推行“轻微违法不罚”原则,做到重教育、轻处罚,多教育、少处罚。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执法透明度,把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服务发展体现在环保执法全过程。

  强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为抓手,加快推进企业持续改善环境行为;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强化对信用等级较低企业的服务,主动指导企业整改,及时对整改到位的企业组织开展信用修复。

  优化网上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平台互联、信息融通,尽快实现生态环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深入推进政务与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建设与管理,为企业和公众获取生态环境信息提供更多便利。(记者 巴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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