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关区保税展售+税款保证保险担保” 创新政策让大连平行进口汽车产业找到“新商机”
2020-12-01 10:46:1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伟嘉责编:冯钰颖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日前,大连自贸片区平行进口汽车经销商大连昊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大连永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价值123万美元的12辆平行进口汽车,发往成都、南宁、武汉、长沙等地,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保税展示、销售,让内陆城市居民也能享受到大连自贸片区创新政策带来的实实在在的优惠。

  这些都得益于大连自贸片区创新推出的“税款保证保险”业务模式。

“跨关区保税展售+税款保证保险担保” 创新政策让大连平行进口汽车产业找到“新商机”

大窑湾保税港 摄影 姜迎昕

  创新出台“税款保证保险”业务模式

  “税款保证保险”业务模式,全面提升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在对外开放中的核心引擎功能,凸显了大窑湾综合保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大连平行进口汽车产业也因此焕发出“新生机”,找到“新商机”。       

       2017年,大连自贸片区获批平行进口汽车“落地保税”政策。根据这项政策,平行进口车贸易商只有在海关指定的整车进口口岸特殊监管区,才可以开展平行进口车保税仓储和展示业务,而不能在海关特殊监管区之间开展区间结转业务。

       如果要出关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展销业务,贸易商必须按照保税货物进口清关的税额交纳保证金,或通过银行开具银行保函方式向海关担保。由于平行进口车货值高、关税税率高、保证金金额大,贸易商资金压力巨大,所以此前没有企业选择以担保方式保税出区进行展售。

“跨关区保税展售+税款保证保险担保” 创新政策让大连平行进口汽车产业找到“新商机”

进口平行车跨关区保税展售  摄影 姜迎昕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连平行进口汽车业务锐减,许多企业经营陷入困境。为了促进平行进口车企业开展业务,进一步提升保税功能,发挥综合保税区辐射带动作用,大连自贸片区联合大窑湾海关大胆探索,以平行进口汽车为切入点,创新出台“税款保证保险”业务模式。平行进口车贸易商可以通过购买保险产品的方式,以较低成本向海关担保税款,然后在符合海关监管的前提下,将平行进口车运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外开展保税展示业务。在保税状态下,平行进口车不受特殊监管区围网限制,可在全国各地展示,形成城市展厅看车下单、口岸提车的交易模式。

“跨关区保税展售+税款保证保险担保” 创新政策让大连平行进口汽车产业找到“新商机”

海关工作人员现场查验  摄影 姜迎昕

  打破原有担保方式 为贸易商保税展示降成本

  这一创新监管模式的优势在于,不仅打破了传统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担保方式,通过购买低成本的保险产品,由保险公司向海关担保这一创新型业务,有效解决贸易商担保资金巨大的问题,让企业在实现平行进口车跨关区展示的同时,大幅降低了成本。贸易商因此更有动力和意愿在保税状态下,将平行进口车发往全国各地各关区,跨关区进行保税展示。

  以此次跨省跨区展销的12辆平行进口汽车为例,该批车总价约为123万美元,按照之前的相关规定,需缴纳数百万元的保证金。而按新出台的“税款保证保险”海关监管创新新模式,全部税款保证保险费用仅为7142元人民币,平均每辆车仅需支付595元的保险费,就可实现全国保税销售,为企业节省运营成本约387万元。

“跨关区保税展售+税款保证保险担保” 创新政策让大连平行进口汽车产业找到“新商机”

进口平行车跨关区保税展售  摄影 姜迎昕

  此项创新型业务有力地推动了大连平行进口车走向全国推广销售,大幅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对于推动平行进口车消费升级、促进内陆与港口联动发展以及建设大连口岸汽车分拨中心具有积极意义,充分发挥了大连大窑湾综合保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文 卢海军 于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