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共创文明家园 共享建设成果——盘锦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纪实
盘锦文明小志愿者在景区做公益服务。 邵思雨 摄
核心提示
2021年以来,盘锦全市上下以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起点,围绕争创全域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目标,周密部署安排,层层压实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取得显著成效。在2021年全省第一次文明城市测评中,盘锦获得第一名;大洼区、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包揽全省其他城区类前三名,盘山县位列县级提名城市第三名。
职责层层明确 任务件件落实
今年初,盘锦市创城办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历年国检测评要求,形成了盘锦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清单,印发至责任单位。5月初,中央文明办出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1年版)》,文明城市测评内容、测评标准和具体要求大幅调整。盘锦市创城办迅速行动,制定调整并印发任务清单,第一时间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72家责任单位。
5月10日,盘锦市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随后,各县区、各责任单位先后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市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压紧压实创建责任。各基层单位层层分解任务,到岗到点到人,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启动。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6次专题调研,5次作出批示;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多次带队深入辖区调研创城工作,现场办公、落实责任;各县区创城办常态化开展实地督查,通报问题、限期整改;县区各镇街、各责任单位全面自检自查,逐项整改销号。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者带队深入管辖实测点位开展创城督查,各相关责任部门组建创城督查组,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推进各项未达标点位逐步落实整改。盘锦市创城办统筹协调、部署工作、落实任务,建立创城督查组,每天深入各县区开展实地督查。
重点点位联动督查 多个部门携手攻坚
在工作中,盘锦市创新建立市县(区)协同联动督查机制,市创城办每周下发督查工作提示,明确重点点位和督查内容。各县区每日按市创城办提示重点开展创城督查工作,次日报送督查情况汇总表;每周对督查快报中的问题进行复查并反馈整改情况。同时,盘锦市创城办派出专门力量沉入县区,强化对县区创城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使各县区创建工作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
与此同时,各县区加大资金投入,用于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和美化城区环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背街小巷、棚户区、城乡接合部等部位;开展城区秩序整治行动,加强商业大街、集贸市场、校园周边、老旧小区等重点点位综合治理;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治理共享单车、非机动车无序停放行为。
各部门还依据工作职能,对标对表开展督查整治。窗口主管部门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增设公益广告,提升公共窗口优质服务水平。城管部门开展市容市貌“百日攻坚”整治行动,集中清理露天烧烤、地排油烟、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公安部门重点整治机动车违法停车、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规范外卖行业配送车辆道路通行秩序。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 责任管理形成链条
盘锦市建立“重点工作提示+‘三色表’通报”制度。每月编发重点工作提示单,指导调度下月重点项目;每季度形成档案资料报送评价表,绿色表示通过、黄色表示提醒、红色表示预警。建立“常态督查测评+媒体曝光”制度,市创城办常态化深入各县区开展实地督查,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跟踪报道,组建创城领导小组工作群,每日通报督查和曝光情况。建立“责任链条闭合+提醒约谈”制度,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理顺条块之间责权关系,实施双重管理双向追责,对工作进展缓慢或连续整改不力的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或约谈,逐项研究解决城市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形成责任管理的闭合链条。
对存在职责交叉问题的项目,各部门主动作为,承接任务,文明城市创建存疑问题经几次征求意见、协调,基本能得到有效解决。对县区之间存在权属交叉的区域,各县区与市直部门联动配合,消除创建盲区。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作为,拆除两条街巷上的私搭乱建房屋、清理小菜园。市创城办与市营商局联合开通12345创城热线,倾听群众呼声,解决民生关注问题。
盘锦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抽调专人,开设专栏宣传创城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传播,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向发力,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当前,盘锦市正以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起点,高站位推进创建再启征程,聚焦塑魂立德;高起点定位创建精神坐标,牢记为民初心;高标准拉动创建提质增效,完善创建机制;高质量确保创建工作走深走实。盘锦正在举全市之力,奋力争创全域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辽宁日报记者 刘立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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