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沈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夜以继日、勇往直前,与病毒短兵相接、与时间顽强赛跑,义无反顾守护城市,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稳定。
沈阳市司法局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 供图 沈阳市司法局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沈阳市司法局党组先后三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分析疫情形势,部署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率先垂范,组织全系统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在这场战“疫”中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为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稳定,沈阳市司法局先后两次召开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会,提出监管场所在思想认识上要“再聚焦”、安全管理上要“切断链”、内部防范上要“把好关”、工作落实上要“零差错”的要求。各监狱、强戒所迅速贯彻落实市局部署,并于3月2日开始封闭管理,确保监管场所“零疫情”“零感染”,绝对安全稳定。
和平区司法局第一时间组织动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和律师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和平区司法局36名党员干部到马路湾街道办事处进行支援。全区律师行业借助“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深入全区112个社区进行防疫志愿服务工作。共有47家律所、112名律师参与疫情防控。
沈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人员参与志愿服务 供图 沈阳市司法局
3月17日4时50分,浑南区司法局调集40名同志兵分八组赶往指定地点,协助社区维护现场秩序,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核酸标本采样、装瓶、贴码、信息核对等工作。在检测点外,他们耐心细致解答群众问题,并发挥专业特长,在群众等候的间隙,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随时随地开启“普法小课堂”,截至3月21日,共协助社区开展核酸检测18900人次。
沈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人员参与志愿服务 供图 沈阳市司法局
皇姑区司法局主动与街道、社区对接,在保证司法行政业务运转的情况下,每天派出42人充实志愿者力量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强化守岗管控,加强政策法规、防控知识宣传,协助街道开展防疫物资转运、核酸检测现场秩序维护和帮助引导等工作,当好点位的“安保员”“宣传员”“协理员”。
苏家屯区村居法律顾问在区司法局的号召下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村(居)民提供24小时法律服务,确保居民足不出户就享受法律服务;加强防疫相关法律宣传,解读宣传防疫期间故意隐瞒行程、造谣、传谣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齐心抗击疫情;畅通联系渠道,做到通讯畅通,有呼必应,切实保障法律服务取得实效。
法库县司法局55名党员干部分别到4个点位进行值守,从6时到22时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认真排查外来人员并及时上报,不留防控盲点。全县19个司法所全力配合当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在基层一线筑起严密防线;同时,通过新媒体、微信群宣传防控相关知识,引导群众重科学、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稳定社会生活秩序。(文 袁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