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辽宁省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提高全省交通运输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锻炼公路、水路、交通执法及运输等应急队伍,提升公路灾害抢通保畅水平,6月22日,辽宁省举办了2022年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演练。
主会场人员通过视频观看演练 摄影 袁媛
本次演练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防汛办公室主办,本溪市交通运输局、丹东市交通运输局承办,辽宁省交通运输安全研究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总指挥为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曲向进,现场指挥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姜东新。演练观摩主会场设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观摩分会场设在各市交通运输局。
本次辽宁省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演练在本溪、丹东两个地区以现场直播结合录播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预警响应、公路突发水毁情况下的抢险抢通、运输保障三方面12个科目。
4支防汛抢险队伍集结 摄影 袁媛
为了检验防汛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此次演练设置了点兵环节,演练总指挥随机抽选本溪县八盘应急抢险队、本溪县高官应急抢险队、桓仁县二户来应急抢险队、宽甸县杨木川应急抢险队4支防汛抢险队伍中的1支队伍赶往预定地点进行集结,最终,本溪县八盘应急抢险队被选中。
本溪县八盘应急抢险队在接到总指挥指令后,迅速按工作方案向预定地点集结。本次应急抢险队伍共集结抢险人员30人,还包括一台大型挖掘机、一台平板运输车、两台50型装载机、五台10吨以上自卸运输车、一套应急照明设备,以及储备石笼网、涵管、块石、编织袋、木桩、应急发电设备等应急物资。
演练现场 供图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本次演练的场景预设为:6月21日晚台风过境,本溪、丹东地区出现持续强降雨,6月22日早晨,公路出现水毁险情,本溪集本线三架岭隧道洞口出现山体塌方,局部路段遭遇泥石流,交通中断;平山区桥头镇本宽线发生水毁险情,一处桥梁塌孔一跨、一处路基受损,尚家堡子村对外通道全部中断,村民受困;丹东市新炮线交通中断,新康村与外部连接的桥梁垮塌。
本溪市交通防汛办按照“防汛工作方案”要求,迅速开展研判,初步组织研究确定救援路线和抢险方案。一是通知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和公安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封闭交通,指挥社会车辆绕行;二是派出应急人员携带专业设备对水毁路段情况进行详细侦测;三是成立现场应急专家组,对抢险救援方案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要求各救援队伍沿抢险救援路线立即赶往救援位置。
主会场人员通过视频观看演练 摄影 袁媛
据悉,根据历年汛情、灾情发生的特点,按照“全面布控、突出重点”的原则,辽宁省从实战角度出发,分级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应急抢险队伍,并对各应急抢险队伍提出基本配置要求。省级抢险队伍共10支,由厅防指统一指挥和调度。全省共组建高速和普通干线公路231支抢险队伍,落实人员8185人。目前全省普通公路共设置应急储备库156个,配置了各类应急车辆和机械设备1600台;储备石笼网9.3万平方米、大涵管2724节、大块石3.9万立方米、编织袋82.7万条、木桩3.3万根、铁线86.7吨、锹镐锤9678把、救生衣3570件、安全标志1150套;设置料场162个,保证紧急情况下迅速、充足供应砂石土等材料。
全省落实省级应急保障车辆759台、应急保障船舶52艘,做好了运力保障准备工作。辽宁省建立了省级公路应急指挥中心、14个市级公路应急指挥分中心。全省普通公路共设置固定监测点275处、单兵移动监控设备90套,运行情况良好,保证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可将现场情况传至省市应急中心。同时,辽宁强化移动卫星通讯网络建设,配备50部卫星电话,切实提升应急决策和指挥调度能力。
应急演练评估专家,省委党校应急管理专家伊文嘉教授及辽宁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总工黄保国对此次演练提出表扬,同时也指出了不足。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曲向进(右)进行演练总结 摄影 袁媛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曲向进表示,今年主汛期已经提前到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总结、借鉴这次演练的经验、做法,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尽快加以解决,全面做好各项防汛工作,为全省安全、度汛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文 袁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