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公安分局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十进”宣传活动
2022-07-05 18:30:4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黄非责编:李胜兰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力度,近日,葫芦岛市龙港公安分局全警动员,向辖区群众普及反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深入辖区企业、学校、社区等地,持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十进”宣传活动。

葫芦岛市龙港公安分局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十进”宣传活动_fororder_1

活动现场 供图 龙港公安分局

  日前,龙港公安分局高新园区派出所民警与龙湾街道锦山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民警与社区工作人员向辖区群众积极宣传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开启预警权限等工作,与群众面对面沟通,讲解常见诈骗类型的最新知识点、作案最新手法及防范要点,为群众释疑解惑。

葫芦岛市龙港公安分局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十进”宣传活动_fororder_2

活动现场 供图 龙港公安分局

  同时,民警还走进辖区企业和商户,发放反电信诈骗宣传资料,引导大家坚决做到不轻信、不转账、不点不明链接,防止上当受骗。下一步,龙港公安分局将继续深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十进”宣传活动,全面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火墙”。(文 王美霖 郑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