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可按月委托提取
2022-07-12 17:02:2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李胜兰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黄非):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以满足不同群体职工多元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求。7月12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露萍介绍了相关情况。

  李露萍介绍,三类职工可以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一是无房且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租房租金的职工;二是用商业贷款购买沈阳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的职工;三是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的职工。

  职工与中心签定《住房公积金按月委托提取协议》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委托提取协议约定,按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金,并将资金存入职工指定的银行储蓄账户。

  按月委托提取规则

  关于提取方式,李露萍提醒,按月委托提取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来执行的按年申请提取是两种不同的提取方式。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选择按月委托提取方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不得再以原按年申请提取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关于提取顺序,李露萍介绍,按月委托提取租房租金的,职工和配偶的提取顺序按“谁先签订委托提取协议谁先提取”执行;按月委托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或偿还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的,提取顺序按“先借款人再配偶”执行。

  按月委托提取额度

  李露萍介绍,选择按月委托提取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影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

  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按月提取偿还租房租金限额不超过租赁商品住房月提取限额。

  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按月提取偿还租房租金限额不超过实际月房租支出。

  偿还商业贷款或偿还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按月提取偿还贷款限额不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具体金额以贷款银行提供的职工当期还款计划金额为准。

  按月委托提取时间

  在提取时间上,按月委托提取偿还租房租金的,每月20日为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顺延;按月委托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或偿还购房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的,每月于中心与职工贷款银行约定提取日办理提取,遇节假日顺延。

  李露萍提醒,不同贷款银行的约定提取日不同,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外公示各贷款银行的约定提取日,供委托提取职工掌握并安排后续还款事宜。

  李露萍表示,职工签定委托提取协议时须提供本人储蓄账户信息(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按协议约定将委托提取资金划转至职工储蓄账户。职工收到提取资金后,仍需按原贷款偿还方式、资金支付渠道办理贷款偿还、租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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