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市医保局:全国首创科学合理、高效管用的DRG付费体系 开创“基金可持续、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三方共赢新局面
DRG付费是将医疗费用相近的疾病及治疗方式,分成若干个病组,以病组为单位确定医院支付标准的付费制度。5月23日,记者获悉,沈阳市医保局以DRG“小切口”助推“三医联动”大改革,全国首创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管用的DRG付费体系,配套一系列行政和经办规章办法,解决了改革前人次定额支付方式不区分疾病病种、难易程度、患者年龄结构等带来的弊端问题。
创新:在全国首创DRG“双控管理”模式
创新沈阳特色的DRG付费管理机制。在全国首创DRG“双控管理”模式,即根据医保基金收支设定全市总量,确保基金总体安全可控,实现高效高质量付费。根据高人次轻症病组设定目标性总控组,重点管控轻症患者无序住院,管理更加精细、精准。同时,目标性总控组实现“同城同病同价”,引导不同等级医院调整重症、轻症病种结构,助推分级诊疗。鼓励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引进应用高新技术,推行DRG特例单议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费用较高、病情复杂病例公正评审,不因新药、新技术带来的费用差异过大,而影响医院学科建设和新技术应用。
助推“三医联动”协同改革。在确定DRG付费标准、运用DRG指标进行日常审核监管等环节,卫健、财政等部门多方参与、共商共议,体现医保付费改革的透明、公平、公正。按照DRG分组原理,遴选部分门诊治疗效果显著的中医特色病种,在7家中医院开展门诊中医优势病种试点工作,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用DRG付费方法,对执行药品和耗材集采的医院实行医保基金预付管理,将结余资金留在医院,激励医院薪酬改革,提高医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全省率先创新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先行先试将DRG预算运用到医共体医保综改试点,统一打包付费,发挥龙头医院牵头作用,医保基金支付由医院“垫付制”改为“预付制”,引导医共体内资源有效配置,将患者留在本地就医。同时,强化医共体医保管理使用绩效考核,以不同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的“指挥棒”,将卫生管理考核指标与DRG管理考核指标有机融合,考核更规范化和可量化,促进医共体完善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
成效:开创三方共赢新局面
沈阳DRG荣获“中国改革2022年度市域改革案例”20强,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开创了“基金可持续、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三方共赢新局面:
医保基金更加稳健可持续。沈阳在全国首家创新性实现全病组、全险种DRG付费,有效规避医院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选择病组问题。2022年DRG智能化审核系统追回高编高靠诊断编码、过度医疗等违规资金1329万元,守护了老百姓的“救命钱”。职工、居民医保住院基金支出占比分别为85%和76%,提前完成国家支出占比70%的目标。医保基金风险安全可控,结余基金可支付月数连年处于国家规定的6-9个月的合理范围。
参保人员获得感持续提升。沈阳DRG提高急危重症付费标准,鼓励大医院收治重症患者。同时,降低轻症付费标准,轻症分流到基层医院,轻症住院率由改革前的29%降到目前的18%,有效缓解了“住院难”的问题。DRG付费与患者的医保报销待遇直接挂钩,医院使用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耗材品种和数量占比持续提高,不断压缩患者术前检查等待时间,平均住院日下降了1.1天,切实减轻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患者就医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
医院改革管理动力不断增强。DRG付费医院收治患者难易系数的指标值CMI平均提升了18%,手术操作率由22%提高到33%,助推医院更加重视成本控制,医保基金当期支付医院的费用由66%提高到99%,避免了推诿、拒收重症患者的现象发生。DRG分组的细化促进了学科建设,以首批DRG付费试点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为例,骨科细化为创伤、关节、脊柱、运动医学等学科,实现精准付费。(记者 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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