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杯”2023年辽宁省龙舟比赛开幕 朝阳大凌河上“百舸争先”
2023-06-19 17:41:0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李胜兰

“金达杯”2023年辽宁省龙舟比赛开幕 朝阳大凌河上“百舸争先”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06191651495

龙舟赛启动 摄影 杨薇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杨薇):6月19日,“金达杯”2023年辽宁省龙舟比赛在朝阳市大凌河人工湖举行启动仪式。活动以 “龙舟竞渡大凌河、奋楫争先新朝阳”为主题,是朝阳市首次承办的省级以上水上项目赛事,将持续至6月22日。

  此次赛事活动是朝阳市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的重要载体;是叫响龙舟之城品牌、打造龙舟项目名城,推动文化、旅游、体育高度融合发展,加大朝阳宣传力度、扩大朝阳对外影响、提升朝阳知名度的重要平台。

“金达杯”2023年辽宁省龙舟比赛开幕 朝阳大凌河上“百舸争先”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06191651491

朝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琚慧敏主持启动仪式介绍出席领导嘉宾 摄影 孙壮

“金达杯”2023年辽宁省龙舟比赛开幕 朝阳大凌河上“百舸争先”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06191651492

朝阳市委副书记、市长谢卫东讲话 摄影 孙壮

“金达杯”2023年辽宁省龙舟比赛开幕 朝阳大凌河上“百舸争先”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06191651493

辽宁省体育局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周左盾讲话 摄影 孙壮

  本次活动由辽宁省体育局、辽宁省体育总会、中共朝阳市委、朝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朝阳市委宣传部、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朝阳市直机关工委、朝阳市总工会、朝阳市工商联、朝阳市水务局联合承办,朝阳金达集团协办。来自全省7个城市、县(市)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43支参赛队伍共计1300余人云集朝阳参加比赛。

(待核实)“金达杯”2023年辽宁省龙舟比赛开幕 朝阳大凌河上“百舸争先”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06191651494

启动仪式现场 供图 中共朝阳市委宣传部

  龙舟运动在朝阳市有着雄厚的群众基础,自2007年引入以来,朝阳市已经连续举办13届龙舟大赛。此次活动以龙舟比赛为载体,围绕“赛在朝阳、游在朝阳、玩在朝阳、乐在朝阳”几大板块,开展游凤凰山、观中华龙鸟、逛三燕古城系列活动。活动期间每晚举办文体晚会、夜游、夜娱等文化娱乐活动,并在活动现场开展非遗展演、“后备箱产品展销促销活动。

“金达杯”2023年辽宁省龙舟比赛开幕 朝阳大凌河上“百舸争先”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0619165840

冲过终点的龙舟 供图 中共朝阳市委宣传部

  非遗展演活动上,市民可以看到建平剪纸、凌源皮影戏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及县(市)区级近50个非遗项目、60多位传承人的非遗展演。

  经过连续两年的评选工作,朝阳市现有四大类(非遗产品、工艺品、农产品、食品)146种产品列入了朝阳市旅游“后备箱”商品名录。本次“后备箱产品展销活动共组织了全市7个县(市)区的20家旅游“后备箱”商品生产企业参与,现场展示展销旅游产品百余种。木化石工艺品、建平小米、杂粮、小凌河鸭蛋、朝阳县蜂蜜、喀左紫砂、凌源杏仁制品、建平沙棘饮品、双塔区老字号熟食等,都是游客多次回购的优质产品。

  比赛期间更是“好戏”连台,6月19日晚是综艺专场,6月20日晚是教育局专场,6月21日晚为文促会专场。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朝阳市力争把本次赛会办成文化旅游体育深度融合,集观赏性、参与性、互动性、趣味性于一体,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省群众体育盛会。

  本次比赛设城市组、县(市)区组、机关事业组和企业组4个组别,竞赛项目为100米、200米和500米直道竞速赛。活动前三天,每天上午进行各组别各项目预赛,下午进行决赛,各组别通过各项目比赛的总成绩决出最后名次。6月22日各组别前4名进行总决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