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作为保障全市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性服务事业单位,在辽宁省民政厅“辽蕾计划”的全力支持及沈阳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日前,沈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携手于洪区民政局和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分别在于洪新城第一小学、北李官小学、东平湖街第一小学,为640余名在校师生开展“以法之名 守护‘少年的你’——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系列活动。
三场活动均得到在校师生的认可和欢迎。学校分管领导表示,希望沈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可以多在学校中开展类似活动,提升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和遵纪守法意识。
律师为在校学生进行法律宣讲 供图 沈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活动中,专业律师针对不同学校、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律宣讲。对于年级较低的学生,律师主要以法律知识普及和介绍真实案例为主,提升其自我保护能力;针对高年级学生,律师主要以案例互动的方式,让学生们参与到实际案例分析中,实际体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则。此外,沈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还为参与活动的学生带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图解手册和沈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宣传扇子。
通过3场法律普及和宣讲活动,沈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让参与活动的学生意识到,作为一名青少年,不仅要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更要用规矩来约束自己和周边人的行为。同时,沈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也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普及和宣讲活动,推动学生们在和谐的环境中团结起来,共同抵御不良行为,共创美丽校园环境。(文 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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