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振兴新突破、决胜勇争先”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营口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健作新闻发布。营口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洪广,营口市科技局局长史建军,营口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德帅回答记者提问。
营口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健作新闻发布 摄影 杨薇
年初以来,营口市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集中精力决战“八个新突破”,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快增长,在实现首季“开门红”的基础上,经济运行延续向新向好发展态势。
营口市不断扩大有效投资,1-4月,全市开复工项目419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4.5亿元;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及家电以旧换新及3C数码产品换新,带动销售11.7亿元;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3亿元,增长12.1%;多措并举应对外部贸易摩擦等不利因素,进出口总额完成121.5亿元。
农业生产保持稳定,一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产值完成24.9亿元,增长3.5%。
工业经济实现较快增长,1-4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8%、居全省第4位。
服务业发展稳中向好,一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实现223.7亿元,增速4.7%。
国资质效提升向好,1-4月,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39.54亿元,营业总收入6.95亿元。
央地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完成投资14.9亿元。
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经济主体占比达到97%,税收占比达到80.3%。
营口市全力以赴稳住外资,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完成305万美元,增长47.3%。
创新平台建设成效显著,辽宁省果树科学研究所李、杏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正式获批国家级认证,鲅鱼圈葡萄科技小院入选辽宁省唯一“全国优秀科技小院”。
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全市落地科技成果3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6.8亿元,增长13.3 %。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308件,增长17.7%。
急需紧缺人才加快引进,评选第二批“营口英才”89人,认定首批高层次人才624人,兑现“高校优才”各项待遇补贴1000余万元。
“港产城”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开复工137个,累计完成固投73.2亿元。营口港累计完成吞吐量6833.3万吨,其中集装箱183.8万标准箱。
县域经济提质增效,一季度大石桥市在全省41个县GDP总量排名跃升至第4位,盖州市跃升至第7位。
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引进国内实际到位资金301.9亿元,增长15.9%。
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丰硕,营口市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完成排水管网改造13.2公里、燃气管网改造54.6公里,新建33公里雨水管线全面开工;大辽河沿岸防洪提升项目和滨河街(盼盼路—联盟路)道路项目全面建成,新建城市休闲区22万平方米;创新采用“安居+文旅+康养+就业”四维联动模式,开展“河海营口,在水一方”主题推介活动,做强“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承办、举办2025营口鲅鱼圈马拉松等体育赛事及全民健身活动。
民生实事稳步推进,确定12件重点民生实事,目前已开工10件,其余2件即将开工。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13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371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社会保障扎实有力,建成27处社区老年助餐点位,发放老龄津贴2015.2万元、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203.4万元。
污染防治深入推进,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废弃矿山已完成治理面积1323.2亩。
重点领域风险有效化解,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检查单位、场所1.2万家,整改火灾隐患8000余项;大力清理取缔“三无渔船”,分五批拆解442艘“三无”渔船,确保动态清零。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纵深推进“平安护航”专项行动,全市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分别下降35.2%和51.4%;刑事立案、治安立案分别下降13.5%和7.9%。
下一步,营口市将继续锚定“三地四市”目标定位,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上半年力争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限上社零额增长8.6%,确保“双过半”“全年红”,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文 杨薇)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