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创6年来最大降幅
2026-06-17 17:33:4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张琪责编:王悦阳

  在第39个“6·26”国际禁毒日前夕,6月1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辽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审判毒品犯罪情况,分析毒品犯罪趋势,发布6个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发布禁毒提示。辽宁高院副院长贾娜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 供图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50件,判决被告人86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比11.3%,高于同期刑事案件3.51个百分点。案件数较2024年下降38.38%,被告人数下降35.01%,创2019年以来最大年降幅。

  据介绍,辽宁毒品案件数量曾于2019年达到历史峰值,此后呈波动下降态势,至2025年已进入大幅度下降阶段。从审结案件看,走私、贩卖毒品罪占比55.38%,超过100克的大宗毒品案件源头均来自境外或省外,辽宁没有发生大宗毒品流向省外的案件。

  从发案场所看,2025年全省审结的106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中,约70%发生在个人住所和私家车内,约20%发生在工作单位、个人经营企业内部等相对封闭地点,没有发生在公共娱乐场所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从全部毒品案件看,有一起不足1克冰毒的零星贩毒案件发生在KTV包房内,绝大多数未涉及酒吧、KTV、餐饮、洗浴等公共场所。

辽宁高院副院长贾娜作新闻发布 供图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贾娜说,涉毒行为从公共场所逐渐消失,不仅表明社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也为辽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在传统毒品被高压打击的背景下,麻精药品和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开始显现。全省涉及的药品、化学品种类多达十余种,包括盐酸吗啡、氨酚曲马朵、羟考酮、右美沙芬等非法流出的麻精药品,一氧化二氮(“笑气”),γ-羟丁酸(“迷奸水”),以及含有毒品成分的电子烟油等。此类案件虽然目前数量不多,但危害较大、隐患增多,极易引发性侵、侵财等次生犯罪,值得全社会高度关注。

  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同时,全省法院持续延伸审判职能,深入参与禁毒综合治理。近年来,全省三级法院聚焦麻精药品监管、校园禁毒防范等重点领域,先后向市场监管、卫健、教育等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各相关单位均积极采纳,提出针对性整改整治措施,司法与职能部门、社会各界联动开展毒品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有效形成。同时,依托法院领导及法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等载体,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牢防毒意识。从全年案件审理情况看,全省未出现毒品向中小学校园蔓延传播的情形。

  发布会还发布了三条禁毒提示:一是涉毒必惩、惩毒必严、治毒必果,任何人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毒、以身试法;二是人民法院全面加强青少年司法保护,涉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依法从重处罚;三是禁毒是全社会的责任,全民要进一步增强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携手筑牢禁毒防线。

  此次发布的6个典型案例涵盖非法贩卖麻精药品、贩卖含毒品成分电子烟、非法销售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私藏毒品原植物种子犯罪以及滥用麻醉品引发重大伤亡犯罪等类型,充分彰显了全省法院依法严惩各类毒品犯罪、坚决遏制新型毒品蔓延势头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重点探索运用家庭教育指导令、禁止令等法律举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省法院将定期梳理分析“笑气”“替来他明”等新型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涉案情况,及时研究破解法律适用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并针对麻精药品等非法流出高发行业,强化禁毒普法宣传,切实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文 杨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