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暨年度优秀案例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董凯发布13件具有典型意义的优秀案例。案例涵盖刑事、民商事、行政各审判领域,集中展现了沈阳法院以法治“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的探索与实践。
会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铁军介绍了沈阳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具体情况,并重点结合案例从“筑牢发展根基”和“稳定市场预期”两个维度,具体介绍沈阳法院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推进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金冈
“典型案例既是司法智慧的结晶,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生动实践。”董凯介绍,沈阳法院始终将案例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完善发现、培育、转化全链条机制,以精品案例引领审判质效提升、推进裁判尺度统一,努力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沈阳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靓丽名片。
董凯表示,这些案例主要呈现四个特点:稳定市场预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研裁判规则,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守护民生权益,厚植营商兴业沃土;守牢安全底线,增强投资经营安全感。
沈阳法院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以公正裁判定分止争、明晰规则,让市场预期更稳、交易秩序更优。在破产重整方面,坚持拯救与出清并重,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化解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通过审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信息披露与交易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实现证券监管与破产重整程序的司法衔接;通过妥善处置管辖权异议案件,厘清企业破产法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的适用关系。在商事审判方面,依法厘清公司解散与清算程序的关系,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沈阳法院密切关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发展态势,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法治助力。在规范数字经济发展方面,审慎界定网络账号等新型权益的归属规则,合理平衡网络达人与MCN公司利益。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平衡相结合,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作品名称等在先权益予以保护,坚决遏制“搭便车”行为;聚焦“正品改造再售”等新兴商业模式,审慎平衡商标权人商誉维护、经营者创新自由与消费者知情权,为市场创新提供规则指引。
沈阳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聚焦劳动就业、房屋安居、交通出行、未成年人保护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领域,将民生权益保障转化为吸引人才、促进发展的法治软实力。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对“隐形加班”等新型劳动争议合理裁量加班时长,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在居住权益保障方面,准确把握优先承租权的立法本意,以调解方式实质化解纠纷,助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不仅依法裁判、定分止争,更通过司法建议推动行业规范管理,从源头上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及时回应“车上人员”与“第三者”身份认定争议,为保险理赔、交通运输等行业提供明确规则指引。
沈阳法院坚决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经营主体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全链条打击毒品及其关联犯罪,坚决斩断涉毒经济链条;精准把握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防止违法犯罪借合法形式规避法律制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审结省内首例因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引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让侵权者为生态修复“买单”,以最严格司法守护粮食安全。(文 金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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