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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15条意见为民企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辽宁日报  2019-03-01 08:41:53

  2月2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的服务保障职能作用,着力为沈阳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

  《实施意见》分为15条,包括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增强民营企业诚信践诺意识、促进民营企业规范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健全民营企业市场救济和退出机制、助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兑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畅通民营企业诉讼通道等内容。

  《实施意见》要求,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经济活动中的“回扣”“好处费”等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对于涉民营企业纠纷、民商事难点热点问题,《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回应了规范违约失信、制裁虚假诉讼、金融风险司法应对、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健全市场救济与退出机制、破解执行难等民营企业普遍关注和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审判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具有较强现实操作性的司法应对保障举措。《实施意见》高度重视执行工作,提出要综合运用并穷尽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实现;规范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行为,禁止超标、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努力降低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施意见》高度关注政企纠纷案件,并重点针对招商引资、政策调整和“新官不理旧账”等相关案件提出对策,强调要妥善处理因领导更替、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引发的行政纠纷案件,依法维护行政合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

  为确保意见内容落地生根、立行立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定期、不定期地征求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发布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记者 李波)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