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黄非):数字视觉(VR)、配送机器人、双碳楼宇……2月27日,一场聚焦数字经济前沿领域的“沈阳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创新大赛”在沈阳市和平区落下帷幕。
经过激烈角逐,黑鲸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优服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20家来自全国各地的企业分获一、二、三等奖。在颁奖典礼上,和平区宣布将为获奖项目特设3000万元数字产业落地引导基金,并与5G生产安全管理系统、城乡固废数字化服务、星速机器人、双碳楼宇等20个获奖项目签约。
颁奖仪式 供图 和平区委宣传部
签约仪式 供图 和平区委宣传部
大赛围绕“以赛聚智、以景兴业”主题,汇聚沈阳数据资源优势、应用场景资源优势,聚焦数字政务、数字视觉(VR)、数字楼宇、数字文旅、数字能源五大赛道,突出场景与项目的对接、人才与区域的对接、资源与市场的对接,精准引进落地一批优质的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项目。
如今,和平区正全面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不断引进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优质企业、项目、人才,营造良好数字经济发展生态,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优质项目由招变“比”
大赛比的是什么?在大赛设置的五条赛道中,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数字应用场景项目层出不穷,精准对接了和平区数字经济现代产业体系,为招引优质数字经济项目开辟了新通道。
这场比赛不仅是参赛项目的比拼,对和平区来说也是一次考验,是一个将和平区数字化发展融入到“数字辽宁”“数字沈阳”总体部署的一次重要契机。
通过大赛,和平区向200余个来自全国各地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展示了开放、自信、充满活力的新形象以及良好的发展环境与满满的诚意。“通过本次大赛,我们找到了具有核心竞争力和成长潜力的数字经济场景创新项目。为此,和平区特设3000万元规模的数字产业引导基金,来助推优秀的场景落地。”沈阳市和平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斌说道。
“数字经济”激活“一池春水”
“以赛聚智”是和平区举办此次大赛的逻辑起点。通过比赛聚集数字经济发展资源,和平区有效运用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技术,提升生产率和优化经济结构,释放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让数字化技术应用于全区经济发展、产业升级、改善民生等方面,激活全区发展的“一池春水”。
在此前,和平区明确提出,到2023年将使区域数字经济骨干企业达到55家,打造重点项目园区10个,培育新经济企业10家以上;到2025年,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10%以上,达到500亿元,占GDP比重45%以上,打造“数字沈阳先行区”。
和平区的用心,在众多参加沈阳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创新大赛的选手看来,诚意十足。“在比赛中,和平区政府不断为企业提供对接资源、政策宣讲等服务,让人感动。和平区设立的3000万元产业落地引导基金,也让我们看到了诚意。”获得大赛一等奖的琢创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负责人赵蕊说,“沈阳市和平区是我们项目落地的理想区域。”
沈阳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创新大赛评委、智见(沈阳)创始人兼CEO郭炜表示,和平区有着丰富的数字应用场景,为项目转化打下了坚实的产业基础。本次大赛将遴选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行试点、示范项目。落地智见(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园不久后将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成为东北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的高地。
集聚资源只争朝夕
79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5家高新技术企业、24个众创空间、29个数字经济产业园……目前,和平区拥有门类相对齐全、结构较为完备的数字经济体系,正不断在数字经济发展路径上探索前进。
自沈阳市“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和平区紧锣密鼓地部署数字经济发展,以5G、VR、云计算、大数据、机器人、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应用为依托,构筑技术、产业、应用互动的创新系统,升级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同时构建规划先行、产业引领、项目支撑、园区保障、配套完善的数字经济创新生态,以数字经济发展进一步激发引领和平区高质量发展。
锁定目标后,和平区众多数字经济平台陆续脱颖而出。华为VR云创新中心累计对接企业700余家,举办了两届华为VR开发应用大赛,发放政府华为VR云专项补贴资金2600万元;沈阳VR文创产业园集产学研用转化等多功能于一体,促进VR产业聚集,目前整体装修改造已完成,展示中心已运营,入驻合作企业11家;智见(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园入驻率已超95%,累计投资额超过5亿元……
总决赛的结束,只是推动项目落地的开始。目前,和平区正以本届大赛为契机和动力,对参赛项目进行重点跟踪分析,积极对接优化本地资源配套服务,持续做好大赛赛后工作,提供更加优惠的要素支持,营造更加优越的创业环境,释放出更多政策红利,吸引更多项目落地生根开花,用数字经济引擎激发发展的澎湃动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