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
2022-08-05 18:02:4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冯薇薇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杨薇):近日,辽宁省司法厅在大连瓦房店市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

  会议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部署要求,统筹部署司法部即将开展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工作,交流经验做法。辽宁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雷出席会议并讲话。辽宁省乡村振兴局派员全程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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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雷出席会议并讲话 供图 辽宁省司法厅

  提高思想认识 强化责任担当

  会议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司法部工作要求上来,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今年年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为乡村振兴活动深入开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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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现场 供图 辽宁省司法厅

  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全面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以法治乡村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护航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

  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6万余个,实现全省村(社区)全覆盖;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60家,建成率和运行率均达到100%;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并通过拓展服务领域,逐步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5.3万余名,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三名法律明白人;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

  今年上半年,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11.3万人次,满意率达到99.49%,12348辽宁法网解答法律咨询682人次,满意率达到99.06%。律师、公证行业年服务量分别达到27.4万件和48万件。公共法律服务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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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观摩瓦房店市政务服务中心 供图 辽宁省司法厅

  收官之年 奋力开创法治乡村建设新局面

  会议要求,今年是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收官之年,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要以马不离鞍、手不离缰的定力,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关键举措,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和水平,奋力开创法治乡村建设新局面;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发展,增加服务供给,创新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要强化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创新新时代调解工作;要加大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简化审批程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效;要加强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要深入开展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乡村企业“法治体检”“100+100党支部结对”“公证进乡村”、鉴定机构服务“三农”等活动,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要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着力加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通过积极推动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等活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助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对照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与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标准的要求,建立责任体系,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实施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管理,确保所有任务如期完成。

  会前,所有参会人员实地观摩了瓦房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九龙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共济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会上,沈阳市、抚顺市、丹东市、葫芦岛市、瓦房店市司法局作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省司法厅、省乡村振兴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各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业务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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