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用心用情谱写便民为民新篇章
2023-03-17 10:50:2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黄非责编:李胜兰

  辽宁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各地认真践行复议为民理念,积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不断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统筹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提供更加多元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有力提升了行政复议护航法治服务大局的质效与水平。

  着力提升规范化水平

  “立审分离”全面启动。省一级成立专门立案机构,负责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事项,2022年累计处理行政复议申请394件。沈阳、大连、抚顺、丹东、盘锦等市成立了专门立案处(科),并选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行政复议人员从事立案工作。2022年各市累计处理行政复议申请数量较往年有了大幅提升,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初步显现。 

  集中管辖全面开展。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市、县三级政府统一受理本级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能。辽宁省司法厅加强对各地过渡期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衔接工作的督促协调,从根本上推动解决群众“不知要告谁、不懂向谁告”问题。

  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省司法厅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了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窗口,安排两名专职接待人员,实行现场申请一站式接待。14个市全部设立了行政复议接待场所(大厅、中心或窗口),并完善相关立案服务配套设施。沈阳、大连等市实现县(市、区)行政复议专门接待场所全覆盖,为全省行政复议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坚实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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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立案大厅 供图 辽宁省司法厅

  制度化建设不断完善。各市通过研究制定出台各类立案细则、办法、台账等,设置明显指示标识,公布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事项,提供统一格式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积极推进立案流程优化。对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一次性全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努力让申请人提交材料“最多跑一次”。

  着力推动实质性化解

  坚持“第一时间介入”。各地紧紧围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预防和教育功能。被申请行政机关明显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不作为等情形的,即时联系被申请人主动纠错,在避免给申请人增加不必要的行政负累同时,助推行政机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水平。对于因轻微原因产生的行政纠纷,力争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阜新市积极运用张彪“十步调解法”,实现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全过程全覆盖,2022年调解结案数达到受理审结案件总数的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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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立案前调解 供图 辽宁省司法厅

  畅通“最后一公里”。为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向基层末梢延伸,2021年抚顺市在全省率先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依托偏远地区司法所建立42个行政复议代办点,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得到司法部通报表彰。截至目前,各地共计在偏远地区依托司法所建立行政复议代办点342个。盘锦市将行政复议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城区,为群众就近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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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清原南口前司法所行政复议代办点 供图 辽宁省司法厅

  试点“容缺受理”。各地积极营造利企便企环境,对于企业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坚持靠前一步、多问一句,最大限度为企业寻找出最便捷、最有效救济途径。丹东市在立案大厅单独设立“涉企案件受理窗口”,对主要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受理。对部分材料缺失的行政复议申请,实行一次性告知和先受理后补正。

  着力推进数字化引领

  积极完善线上申请渠道。全面启用“互联网+行政复议申请”新模式,依托全国网上行政复议平台,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显著降低企业和群众申请成本。开通行政复议微信小程序,依托官方网站建设“指尖上的复议”,全力推进行政复议申请提交“不见面办理”。积极培育行政复议认同。各地通过官方网站设置行政复议宣传专栏专版,展示复议典型案例、先进做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有行政争议找行政复议”理念潜移默化、深入人心,努力推动行政复议成为群众解决行政争议的首先途径。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全省行政复议立案工作将在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等领域持续全面发力,多角度、多形式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努力用心用情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新需求,以辽宁行政复议现代化生动场景服务保障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文 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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