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4月25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总工会会同沈阳市卫生健康委、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医保局、沈阳市总工会,在沈阳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联合举行2023年辽宁省暨沈阳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以“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为主题,开启全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序幕。活动邀请了省市两级卫生健康、民政、人社、医保、工会等相关部门领导参会。
启动仪式后,辽宁省疾控中心、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沈阳市疾控中心、沈阳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沈阳市铁西区卫健局、沈阳14家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在活动现场设置了宣传展台、展板,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宣传品,并组织专家为企业员工提供职业病防治相关内容咨询及义诊服务。
宣传周期间,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健康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入开展重点人群职业健康培训,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机构”,通过“健康辽宁”微信公众号开设职业病防治微课堂、开展“职业健康达人”风采展示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防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氛围。
近年来,辽宁省紧紧围绕“健康辽宁”建设战略部署,不断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政策措施,深化职业病危害治理,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职业健康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年新发职业病病例数持续保持低位。下一步,辽宁省将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职业健康工作的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辽宁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各项重点工作,持续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沈阳市也将以此次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活动安排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管力度,广泛开展职业健康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扎实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确保劳动者从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救治到劳动保险保障等环节顺畅衔接,为维护沈阳市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健康沈阳作出积极的贡献。(文 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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