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举措效果如何?企业家的司法需求有哪些?服务三年行动的发力点是否精准?1月1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修订稿)》,向市场主体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找准服务保障三年行动攻坚之年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辽宁省营商局副局长于冰、省工商联副主席于谦到会并讲话。10位企业家代表参会。他们身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开诚布公、畅所欲言,认为省法院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制定服务措施,体现了辽宁法院服务保障三年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向社会各界释放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企业家代表围绕进一步做实“公正与效率”主题,破解执行难、提升法官专业能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于谦表示,辽宁法院充分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力军作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回应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公平、求安全”的期盼。辽宁省工商联将进一步加强与省法院的沟通联系,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发展、促进涉企纠纷实质化解等方面深化合作。
于冰认为,全省法院积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7”专项活动,司法服务成效明显,得到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用实际行动助力辽宁营商环境发生重大转变,彰显了法院在服务三年行动中的担当和作为。
听取发言后,郑青对与会企业家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点赞表示衷心感谢,对意见和建议一一回应,表示将全面梳理总结、认真研究吸纳,不断完善司法服务举措,切实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郑青表示,全省法院将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坚持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理念,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要继续升级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活动,以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好专项整治,持续增强服务企业的精准性实效性;要以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改进队伍作风,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
会议通报了辽宁法院2023年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情况。(文 严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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