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和兼职创新;加快推进“沈大长哈呼”和沈阳都市圈区域人才互认;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三年免租人才公寓;每天提供500间“人才驿站”;新增向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就读……
2月22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2024年版)》(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会上,沈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闻然就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张琪
《政策措施》指出要激发人才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和兼职创新,科研人员可按规定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返岗时按不低于原等级应聘,其中,高层次人才在同一事业单位申请离岗创业的,期限可延长至8年。兼职创新期间可与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的权利。
沈阳将加快推进“沈大长哈呼”和沈阳都市圈区域人才一体化建设,新增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沈阳都市圈城市认定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沈阳市相应层次人才,推动实现更大范围的人才互认。同时,将赋予驻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企业等重点单位人才自主认定权,可自主组建团队、自主决定技术路线、自主支配经费。同时,用好人才编制池,周转使用500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用于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政策措施》中提到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对种子期、初创期科创企业给予金融支持,完善“人才贷”,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可获得由金融机构提供的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并给予后补助贴息。
沈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闻然就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摄影 张琪
闻然表示,沈阳将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三年免租人才公寓,每天提供500间“人才驿站”,将来沈求职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免费入住“人才驿站”天数由10天延长至15天。扩大人才配偶安置服务范围,人才配偶原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予以对应安置。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就读。新增向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持卡可在14家定点医院享受就医和预约转诊“绿色通道”、免费体检等服务。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开展休假疗养。
沈阳热切期盼各方英才与沈阳齐奋斗、共发展,实现人生与城市的双向奔赴、共同成长。(文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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