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末,辽宁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230万人,占总人口的29.4%,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到21.1%。面对这一庞大且不断增长的老年群体,辽宁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努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推动老龄事业稳步有序健康发展。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马静
10月17日,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民政厅厅长、省老龄委副主任周强介绍了全省老龄事业的发展情况。
辽宁省民政厅厅长、省老龄委副主任周强作发布 摄影 马静
在社会保障方面,辽宁省不断提升保障水平,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截至2023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150.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020.4万人。同时,企业年金制度得到推广,3796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覆盖职工46.6万人,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数量达到186.2万个。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721.7万人,其中享受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的人数达到823.5万人次。辽宁省还加大对老年人的救助和福利政策力度,使46.2万老年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在养老服务方面,全省养老机构数量达到2371个、床位总数21.24万张;同时,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达到14021个、床位4.95万张,为老年人提供了便捷的助餐、助洁、助行、助浴等服务。辽宁省还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培训了大量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员,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到专业、贴心的服务。
在医养结合方面,全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数量增至1473家,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辽宁省积极探索“养老+行业”新业态服务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等行业融合发展,形成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为了营造更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辽宁省各级住建、民政等部门进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小区达到215个,补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5万户;打造敬老爱老公交线路21条,推广使用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方便老年人出行;建立五级老年教育体系,各级部门、社会团体等积极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未来,辽宁省将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在政策环境惠老、居住环境适老、数字环境助老、就业环境帮老、法律环境护老、社会环境敬老等方面持续发力,为老年人营造更加温馨舒适的生活家园,不断推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文 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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