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师范大学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大连3家公司的典型“第三人撤销之诉”,来自辽师大法学院的学生及部分企业代表旁听了审理。
据悉,此次庭审既是巡回法庭履行“方便当事人诉讼、就地办案”等职责之举,也让高校学子现场感受到了司法改革成果,让他们对司法改革后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新的审判团队运行模式有更直接的了解,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更深刻的理解。
庭审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苗有水,主审法官骆电、潘杰组成合议庭。在合议庭的主导下,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法庭将择期宣判。苗有水介绍说,最高院庭审进校园,是贯彻落实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深化司法公开的相关指示精神的举措。将司法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送入高校,与高校良性互动,有利于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目前,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已与东北三省8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积极推动教学科研与司法实践有效对接。此次庭审让高校学子上了一堂生动、规范的审判实务公开课,并且全程录音、录像,作为教学资料留存。(记者 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