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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在读博士每月可获得2000元补助
沈阳日报  2018-05-05 08:07:38

  5月4日,沈阳市人社局及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有关专家做客“微访谈”,围绕“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补充意见”(以下简称“新9条”)进行解读,并与广大网友展开互动交流。

  很多在读博士对“新9条”中的“超前引进在读博士研究生”这一做法感兴趣。专家表示,这是沈阳首创的一个创新性政策。“我们给予在读博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经济补助,持续时间为3年,在读博士可以提前与沈阳的企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同时也可在学习期间围绕本专业及岗位进行研究探索,积累一定的经验和基础,为到沈阳开展工作缩短适应的时间。”

  针对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人员在岗期间的待遇及岗位数额等问题,专家进行了解释。沈阳市每年开发1000个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符合岗位设定要求的,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都可以报考,同时在制定政策时取消了户口限制。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期限为3年,在岗期间享受工作和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3000元,同时政府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此外,还有不少网友咨询,“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在沈首次购房可获得30万元、20万元补贴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专家解释,这些人才须是沈阳市各类企业新引进的非沈阳市户籍、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与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近3年内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另外,这些人才还需满足下列要求才可申请补贴:“新9条”出台后引进的,引进后在沈阳市内首次购房,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沈阳市,并在沈阳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记者邱菊)

编辑:董健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