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记者从辽宁省统计局获悉,辽宁省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调查辽宁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情况。
据介绍,此次经济普查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全面了解辽宁省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普查对象是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涵盖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
此次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则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目前,辽宁省已进入普查前期准备阶段。(记者 胡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