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在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召开的全省健康扶贫工作交流推进会上获悉:辽宁省将确保今年健康扶贫保障脱贫人数达到5万人,累计总人数达到13.5万人;按照国家要求,加大城乡基本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对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将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左右。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辽宁省农村一些贫困人口难以摆脱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健康扶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省49万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有21.5万人,占比达43.9%。
为破解健康扶贫的难点,省卫生计生委派出多批次工作组深入基层调研,重点核查发病率高、费用高、影响生产生活能力的45个重点病种,全面摸清了农村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在理清辽宁省各地农村贫困地区复杂情况后,以问题为导向,靶向施策,先后出台《关于开展全省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精准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对辽宁省健康扶贫工作作出顶层设计。
今年初,辽宁省精心组建了6179支健康扶贫工作队,超过1.6万名成员为来自我省乡镇卫生院医生、驻村干部、村医、计生专干等基层卫生计生人员,他们了解健康扶贫政策,精通健康扶贫业务。此举为健康扶贫工作精准到人、落实到户提供了有力保障。
从今年起,辽宁省将全面建立重病兜底保障机制,加大城乡基本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对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在严格费用管控、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规范转诊和集中定点救治的基础上,对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补助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
此外,辽宁省还将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在定点医院建立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平台。到2018年底,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全面覆盖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时,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组织实施好“三个一批”行动。确保到2018年底,大病集中救治覆盖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及农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逐步扩大集中救治病种,做到大病集中救治工作与脱贫攻坚任务进度相适应,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应治尽治、不落一人。
为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健康扶贫目标,辽宁省将全面推开慢病签约服务的工作机制,优先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对患有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设计个性化的签约服务包,高危人群和普通慢病患者实行分类管理,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记者 王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