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辽宁将加大贯彻落实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三年滚动计划的力度,2018年全省计划完成100所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具体分为房屋标准化和设备标准化两部分,按照《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设备配备标准》要求,结合辽宁省县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等具体情况,房屋建设标准为每个乡镇卫生院按辖区每千人口0.8至1.2张配置床位,业务用房面积按每张床位50至55平方米建设。设备配备标准需有心电图机、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彩超、DR等必备检查检验设备。
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卫生防疫、医疗保健等重要任务。一直以来,各级政府本着 “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截至2017年,辽宁省已经完成了大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全省仅有200多所乡镇卫生院有待加强建设。
为进一步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完成“2020年底前,每个乡镇办好1所政府办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的目标任务。今年,辽宁省将加大贯彻落实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三年滚动计划的力度,年底前计划完成100所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房屋标准化建设。
去年8月,辽宁省印发了《辽宁省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方案》,提出省政府设立以奖代补资金,连续滚动实施三年,对地方政府在2017年至2019年间投入资金进行乡镇卫生院房屋与设备标准化建设,经省政府有关部门考评,合格达标的在建设完成后的下一年度采取奖补方式予以资金补助。
5月28日,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乡镇卫生院以奖代补标准化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对已完成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由市县自评,然后经省级考评,考评合格的省财政将拨付以奖代补资金。
另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15个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要求,自去年开始,省政府投入8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建设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为全省15个重点贫困县100所乡镇卫生院配备了心电图机、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彩超、DR等必备检查检验设备1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