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按规定封闭式货运车辆等,在现有货运车辆限行规定基础上,早高峰限行时间缩短半小时。支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大型物流企业最高不超千万元的贴息补助。鼓励在三环外建物流园区、货运场站,重点建设运营城市共同配送中心,开展城市共同配送业务。
加强配送车辆停靠作业管理,鼓励物流企业开展夜间配送和使用新能源车辆配送。科学规划城市车辆停车泊位,允许道路红线外设置货车专用泊位。新建商用建筑有货运需求的,须在建筑范围内设置货车专用泊位。
针对沈阳市内民生需求较大的企业,可在夜间开放其周边中、重型冷链运输车辆通行道路,开放时间为22时至次日7时。
对核发号牌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货运机动车和封闭式货运车辆,在现有货运车辆限行规定的基础上,早高峰限行时间缩短半小时。
简化处罚流程,实现货运营运车辆罚款网上查询及缴费功能等简易处罚程序。(记者 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