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7月9日,辽宁省政府下发《辽宁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全部就地改造或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
据辽宁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纳入《实施方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共193户,其中,搬迁改造企业188户,包括就地改造71户,异地迁建38户,关闭退出79户;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户。搬迁改造将立足辽宁省石化化工产业发展实际,按照“布局合理化、产品高端化、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安全本质化”的要求,平稳有序推进,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实施方案》,辽宁省就地改造危化企业71户,要在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部分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鉴于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可延期到2025年底前完成。辽宁省异地迁建危化企业38户,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要在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在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2025年底前完成。辽宁省关闭退出危化企业79户,也要在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关闭程序,2020年底前完成。
《实施方案》要求,各市要迅速开展化工园区摸底调查和评估论证,修改完善本地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工作,并强化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问题。同时,指导鼓励搬迁改造企业运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产品、技术升级,并同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流程再造、组织结构调整、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对产能过剩的行业要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不得借机扩大产能。积极推进智能制造,鼓励建设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和智慧化工园区,以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提高安全和环保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