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在辽宁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辽宁省11名基层法院院长因上半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排名靠后被集中约谈,这是辽宁省高院压实“基本解决执行难”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
为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今年以来,辽宁省高院动真碰硬,全省三级法院院长、执行局局长层层颁发“军令状”,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院长之声”微信群,对三级法院院长和执行局局长实时指挥、调度、催办;三级法院逐级实施领导包保联系点制度,省高院派出4个巡查督导组包片负责,务实推动。截至6月底,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对下辖法院督办332次。
辽宁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压实“基本解决执行难”主体责任,下半年,省高院将每月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视频调度会,请每月排名前3位基层法院院长介绍经验,要求排名后3位的基层法院院长作检讨;对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3名基层法院院长和执行局局长进行问责,对年底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中、基层法院院长、执行局局长调岗换人。(记者 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