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连市市刚刚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从2018年8月1日起,医保定点药店经营范围仅限于《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具有食药监械字号、药管械字号的医疗器械,具有卫消字号的消杀药品、计生用品以及具有国食健字号、卫食健字号的保健品。医保定点药店禁止摆放、销售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商品。医保参保人在医保定点药店购买具有国食健字号、卫食健字号的保健品时,不允许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
据了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组成。从长远来看,这部分资金都是“救命钱”,一旦身患重大疾病,可以缓解资金之急。而药店变超市,医保卡变购物卡,是近年来相关部门一直在打击的社会乱象。(城宣)